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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2-0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宁波破解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难题

随着城市中高层住宅的发展,城市中高层住宅“总表制”供水问题日益显现。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区域内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收费混乱、管理不善、水质存在二次污染等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出台《理顺本市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有望解决这一难题。《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宁波城市供水“十一五”期间多水库串联、多水厂联网、多水管联调的供水格局形成后,“十二五”开局之年宁波又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开始启动。据介绍,宁波将用3年时间,对中心城区中高层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大规模改造,逐步实现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中高层供水:安全性可靠性成重点

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出资建设的中高层住宅,由于其建筑高度超过城市供水服务水压的标准,通过内部加压再供给中高层住户的供水方式。通常,六层及以上住宅需要采用二次供水。相对市政管网直接供水,这种供水方式需要经过二次供水设施这一环节,包括泵房、储水设施、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系统、输水管线等。

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主要是为弥补市政供水管线压力不足,保证居住、生活在高层住宅人群用水而设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初,宁波开始出现诸如华侨城这样的高层住宅,而在当时,大型自来水厂建设也才刚起步。水量水压都相对紧张,难以满足这些新村的楼房居民的用水,于是,自来水增压站以新村的公建配套设施出现,并委托物业管理,自来水公司只将水供到楼下总表,物业再加压送到各户。二次供水解决了水压不足情况下高层居民用水的问题,但也遗留下很多麻烦。有些小区二次供水在建设之初就留下隐患:开发商赶进度将就凑和,建成之后维护管理也麻烦不断;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更新,也让先前建成的二次供水设施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二次供水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归结起来最核心的是水质和供水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应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项目,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目前常用的二次供水方式有三种:一种是通过地下水池将水送至楼顶的水箱,然后供到用户家中;一种是将地下水池的水加压后直接供到用户家中;一种是采用无负压的供水设备,直接从管道加压,将水送至用户家中。对于以上三种二次供水方式,都需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前两种的水池、水箱等设备需要定期消毒,后一种也需要不定期检测水质。

中高层供水:污染损耗严重

目前,宁波市中高层住宅以总表计量方式供水,供水企业按月对总表进行抄表收费;总表内供水设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小区物业企业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根据宁波市物价局规定,中高层住宅实行趸售水价,供水企业按扣减到户水价的8%向物业企业计收水费,物业企业统一按阶梯水价向终端用水户计收水费,其溢价收入用于抄表、收费劳务支出以及弥补正常水损。总表之后对每家每户进行二次供水的运行管理费用,包括内部供水管道及设备的维修养护费、二次增压电费等,由物业企业向业主收取。

目前,宁波中心城区由市自来水总公司采用总表供水的7层以上的中高层住宅有2331幢,设有二次加压泵站358个,用水户数12.3万户,用水人口约37万。目前交付年限在5年以上的小区共有 136个,占到总数的38%,将成为改造的重点;交付年限在10年以上的小区有28个,占到总数的8%,数量少却是改造的难点。

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水质二次污染严重。江东、海曙、北仑一些建设年代久、运行时间长、管理力量薄弱的小区由于给水材质标准低、关键设备质量差、设备更新维修不及时、水箱(池)清洗不规范等原因,水质二次污染严重,用户投诉频繁。二是漏损和耗能浪费严重。已建中高层住宅小区多数存在漏水严重、运行电耗高等问题。三是运行管理不规范。不少物业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不重视、不规范,缺乏长效机制。因此,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已成为物业企业的负担,一旦遇到管道破损造成大量自来水漏失或设施设备需要更新和大修,费用就更加无法落实,物业企业面临严重亏损,二次供水设施设备陷入困境。

日月星辰是一个高层住宅群,这个社区的物业管理处主任张爱琴说,由于资金技术的原因,中高层住宅的供水设施在维修保养上很难做到位,所以,水质水压也就受到影响。

中高层供水:探索管理新模式

据了解,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已成为国内大中城市供水管理中的一大难题,如何理顺和规范管理体制,各地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目前全国主要有四种管理模式:以深圳、厦门和宁波等城市为代表,对中高层住宅实行趸售水价。以北京、上海为代表,实行抄收到户,同网同价。以江苏常州、扬州为代表,开发商一次性支付一定的后期运行维护费,由供水企业抄收到户,同网同价。以合肥为代表,由供水企业抄收到户,实行加价收费。二次供水设施按有关标准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物价部门允许其将相关费用计入水价。

通过对上述不同供水管理模式的分析,结合宁波实际情况,实行“老住宅按标准改造、分步接收,新住宅按标准验收、全面接收”的政策,即对现有的中高层住宅继续实行趸售水价,同时制定改造计划,分步接收;对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由供水企业抄收到户。

据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柳成荫介绍,按照计划,从2011年1月起,宁波将对新交付使用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进行验收,移交供水企业管理;从2011年起到2013年,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分批接收。新建中高层住宅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宁波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全程参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由供水企业直接管水到户。

供水企业根据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移交申请,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成熟一批,接管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分批接收改造,负责做好已接收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逐步实现管水到户,逐步实现与出厂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今后,供水企业还将建立覆盖中心城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服务网络,在小区管道、水箱和水池增设水质检测点,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实施专业化管理。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到位后,将收到四个明显效果:一是水质水压将会得到明显改善,实施全密封结构的无负压设备,杜绝了二次污染,确保了水质达标。二是用户将会得到明显实惠,减少了原先由物业公司收取的用水附加费。三是节能减排将会得到明显体现,新设备24小时运营能耗降低。四是供水管理将会得到明显规范,远传抄表和网络监控全面运用。供水企业各服务站点要与各供水企业服务中心联网,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服务网络,全天候受理居民用水问题,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水质,实现同网同价同质服务。(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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