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9-07-1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住房合作社 经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城镇居民职工为解决自身住房问题和改善自身住房条件而自愿参加,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经济组织。 投标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231点击数:5433[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