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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 成都有望全部实现“无障碍”

    盲道中的一个障碍物,人行天桥上的一个陡坡……这些在正常人眼中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却成了残疾人面前的障碍和危险。今日,《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我市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有望全部实现“无障碍”。其中,作为盲人出行不可或缺的辅助工具——盲道的建设和管理尤其受到关注。无独有偶,日前,民进成都市委经过调研形成的建议《给予盲人最真切的关怀》也呼吁完善盲道建设,加强盲道管理,让盲人出行可以真正实现 “无障碍”,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据悉,该份建议拟由来自民进成都市委的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带到北京,向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提交。

    一个共识

    盲道建设体现城市文明程度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中越来越多地关注到了不同的人群,从单一的灰色砖块铺成的人行道,到盲道的逐渐普及,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也是人文关怀在城市建设中的体现。”民进成都市委的建议认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成都,无论是公共场所、居住小区,还是残疾人家庭,从政策法规、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层面,创造一个平等、安全的无障碍环境,让更多残疾人、老年人、伤残人等行动不便人群融入正常生活,已成为市民的共识。建议指出,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已经成为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杆。”

    据了解,从2007年底开始,成都拉开了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序幕,这次无障碍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是成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成都在新建及城市道路改造时,十字路口、机关单位出入口、主干道、商业街、步行街均设置了缘石坡道和盲道,盲道总面积达97.65万平方米。截至去年底,已建公共建筑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80%以上,全成都70多万残疾人将从中受益。

    一份建议

    将盲道管理纳入商家“门前三包”

    “尽管我市盲道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但是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亟待解决。”建议表示,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井盖设置在盲道即将结束的地方、部分盲道成为自行车的停放地、一些占道经营商家将经营范围扩张到盲道上、部分盲道因长期汽车停放碾压严重变形或损坏、在一些盲道施工中材料和工艺等未按规范要求执行等方面。

    建议提出,相关部门应对现有盲道进行实地勘察,这里深度讲述一下需要成都官方造价信息期刊立即登录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获取成都市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市政安装等工程专业造价信息,支持PDF扫描件及Excel表格查询下载,纠正设计建设中不合理的地方,并加强盲道建设施工的规范管理,严把质量关。在盲道管理上,借鉴“门前三包”的管理概念,将禁止私自占用盲道的规定纳入管理,要求沿线商家按规定执行,城管部门加强检查督促。

    一部办法

    未配套无障碍设施 项目不能验收

    令人欣慰的是,以上建议在今日正式施行的《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均有相应规定,该办法也结束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我市今日将正式施行《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办法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管理、维护等方面均做出详细规定。今后,我市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有望全部实现“无障碍”。

    记者了解到,办法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没有按规定配套建设或质量不过关,建设项目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实现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针对无障碍设施被无故占用或改作他用的情况,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移动、涂改、封闭无障碍设施和标志,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在处罚方面,办法规定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建造无障碍设施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本报记者 李晓帆

    名词解释

    指为保障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孕妇、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电话、低位坐便器、低位洗手池等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 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无障碍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其他便于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设施等。(消息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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