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印全省建设(城管)监察执法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川建监[2011]1号
关于编印全省建设(城管)监察
执法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城管)监察执法队伍:
2010年以来,各地建设监察执法机构和人员发生了一些变动,为便于工作上的联系,省建设监察总队拟编印全省建设(城管)监察系统通讯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入对象
1、 各市、州、县建设(城管)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2、 各市、州、县建设(城管)监察执法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要求
1、 凡编入对象,请按“附表”详细填写有关内容;
2、 填写字迹应当工整,单位(全称)、姓名、移动电话、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填写应准确无误。
3、 所属区、县由相关市、州建设监察执法队伍负责统一收集报送,于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联系人:罗开福、苏旭飞(QQ号:30607078)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512347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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