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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0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双流县永兴镇红花、丹土村土地整理项目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土地整理项目(自求)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双流县永兴镇红花、丹土村土地整理项目和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土地整理项目(自求)(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国土资函17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土整招核[2011]79号、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双流县永兴镇红花、丹土村和永兴镇明水村

2.2 工程规模: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

2.4 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

(1) 双流县永兴镇红花、丹土村土地整理项目;

(2) 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土地整理项目;

监理标段:

双流县永兴镇红花、丹土村和永兴镇明水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土地整理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不含暂定级),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仅能就2.4条中的1个标段报名,所有投标人报名时提供在成都建委针对本工程具体标段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资质,2008年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已完的(其中至少有1个四川省内的)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报名时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收加盖业主鲜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6 13 日至 2011  年 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花牌坊街70号光华大厦2楼233房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7  4 10 00分,地点为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川藏路东升段田园城市酒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双流县棠湖西路一段163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28-858266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花牌坊街148号B幢6F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028-87792791、15608172707

传    真:028-8778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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