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治理办召开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
根据7月25日省治理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1〕1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泸州市治理办于2011年8月3日上午召开了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
市治理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亦可,市治理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夏雪,各区县治理办主任,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治理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治理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夏雪主持。
会上,市治理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省治理办《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及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参会人员现场讨论了市治理办草拟的《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纲要内容及任务分工》(讨论稿),并发表了意见及建议。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将意见、建议于8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治理办,由市治理办汇总意见后重新拟定任务分工;会上还要求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本区县的规划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送市治理办。
市治理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亦可在会上作出强调:一是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高度重视,认真搞好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保证质量,按时按要求完成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任务。
最后,市治理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夏雪作了总结,要求与会的各区县及市级各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做好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任务。(消息来源:泸州市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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