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代拟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为总结四川灾后重建工作的经验和成绩,形成综合配套普遍适用的我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系列规章、国家颁布的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代拟稿),请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载,并组织勘察设计、建管、法规、科技、质量监督、招投标、造价等内设处科室站认真研究,于2011年9月1日前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吕波
电 话:85587961 13708030178
传 真:8555205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四川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代拟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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