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国建设报》宣传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建办[2011]1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2年度《中国建设报》的宣传征订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国建设报》的作用。《中国建设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面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行业的惟一综合性大报;是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建筑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刊登法规、规范、标准等的主要媒体。《中国建设报》报道迅速、准确、全面,注重实用、服务、可读,融权威性、指导性、知识性为一体,涵盖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监管、城市建设、风景名胜、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标准定额、质量安全、村镇建设、建材装饰、工程机械等领域,在全国新闻媒体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组织人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撰写稿件,大力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城乡建设地方立法、城乡规划督察、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就和先进典型,把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在《中国建设报》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促进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开拓征订发行渠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国建设报》宣传征订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会议,宣传《中国建设报》在解读政策法规,传播行业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建设工作的作用,认真完成2012年《中国建设报》的征订发行任务。要坚持为市(州)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订阅《中国建设报》,以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住房城乡建设资讯,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安排人员负责《中国建设报》的宣传征订工作,引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订阅《中国建设报》,扩大《中国建设报》的订阅覆盖面。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报2012年度各地订阅《中国建设报》的情况。
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2月31日前将当地2012年度订阅《中国建设报》的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中国建设报》国内统一刊号CN-0038,邮发代号1-77,全年定价286.80元,各地邮局均可征订。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建设报四川记者站
电 话:028-85585585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2、2012年度《中国建设报》征订指导性数额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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