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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7-1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一切为了保障房

回顾2011年,全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共同谱写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的篇章。为了展示这一年来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本报自今日起,特开辟《回溯2011》专栏,对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敬请关注。

如果说2011年房地产市场中有什么比楼市遇冷更受百姓瞩目,那无疑是我国全面开展保障房建设。自中央提出今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目标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齐心协力,终于在10月底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房超过1000万套,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

百姓看到的是这项任务繁重工程的身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前所未有的建设规模、资金、土地、质量管控等一系列被破解的难题;在这些被破解的难题后还有看不见的工程——我国正加快完善的相关法规及日渐规范化的保障房建设、管理和运营。但无论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在2011年,保障房建设注定要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紧锣密鼓的保障房时间轴

1月2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2月24日,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公平分配,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未来5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3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

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各地派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联络员,核查项目建设情况。到5月底,中央对地方保障房建设的补助资金全部下达,进度比去年明显加快。

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提高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

11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截至10月底,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房超过1000万套,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攻坚克难,使2011年成为行动快、工作推进力度最大的一年。

各显神通破解土地资金难题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的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时落实建设任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和用地。自年初同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分几批下发补助资金 1526亿元,第一批补助资金于“两会”后不久便下发到各地,比去年提早了1个半月,对各地及早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还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各地在落实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过程中,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和市县预算资金、安排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追加安排、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等方式,在今年9月底便基本落实资金2200余亿元,占年初计划的近90%。

与此同时,多数地区省级财政也加大了对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黑龙江、陕西、宁夏等地区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补助标准,以1∶1的比例安排对市县的补助资金;陕西等省将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省级留成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河北、甘肃、重庆等地按照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山西、吉林、内蒙古等地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 20%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湖南省常德市探索“企业融资、政府贴息”方式,引导企业在产业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少城市在商品住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商业设施,以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各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今年1月~9月,全国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4万多公顷。为方便群众生活和就业,一些城市还尽量在道路沿线和地铁站点周围建设保障性住房。

让民心工程优质而公平

毫无疑问,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从其大规模建设伊始,质量是否合格、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便广为各界所关注。在今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保障房建设管理进行询问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坦承:“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实施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把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对各地督察、约谈和问责范围,印发了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文件,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地也普遍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在设计、建材、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做了大量工作。江西省提出了对2011年所有新建项目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今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总体可控。

为了能让“保障”落到实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断就保障房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进行探索。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和管理必须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用合理有序的要求,各地都公布了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建立了申请、审

核、轮候、配租配售、退出和公示制度。重庆等地对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严格把关,使住房困难的本地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真正受益。

一些地方还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收益调节机制。上海市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利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产权份额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占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时,权利人按照拥有的有限产权份额获得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财政。厦门、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时,分别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价格差价的90%、70% 交易,并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总体而言,2011年,保障房建设拉开了前所未有的宏大序幕。在业已完成的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同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努力解决各种难题,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圆全国人民一个保障型的安居梦。

本报记者  张际达(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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