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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7-1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总工会:四川职工收入差距大 整体水平偏低

近日,省总工会公布了《四川省职工收入状况及完善工资分配机制的对策研究》。研究表明,目前我省收入分配方面存在四大主要问题。包括一些企业“自主分配”过分放大“自主权”,致使企业内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较低,职工工资形成和增长机制不合理和工资支付保障方面仍存在缺陷等。

  “劳动关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而收入分配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省总工会课题组从2010年底开始,历时半年对我省职工收入状况及完善工资分配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受访者涉及国企、非公企业、事业单位等一线职工,受访者中男性占四成以上,女性占五成以上。

  

  职工收入差距较大

  无论从地区间还是不同行业及企业内部来看,职工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都存在(楷)

  省总工会公布的调查显示,全省地区之间职工收入差距较大。以2009年为例,当年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全省21个市(州)中,职工工资高于全省水平的成都市达到26877元,工资水平最低的南充市仅19013元。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大。”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四川各行业平均工资中,排在首位的金融业年工资水平达到50546元,排在其次的电力煤气业年工资水平为30618元,而排在最末位的住宿餐饮业年平均工资仅为16249元,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与最低的比为3.4:1。

  “从岗位看,工资差距问题更突出。”省总工会课题组负责人之一的苗勇介绍,如金融、保险、航空、铁路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名校教师、教授,名院名医,名律师、会计师,房地产经营管理者,烟草、电信、电力、证券、石油、天然气、供水、娱乐、商务、租赁等中高级职员,以及效益较好的外企、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中高级管理者,这些人员中多数人工资收入(包括属于工资统计范围而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统计的)是一般职工的几倍、几十倍。

  另一方面,企业内部职工的收入差距也较大。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多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大体相当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薪酬的 10-14倍,中层人员平均薪酬大体相当于职工平均薪酬的4-6倍;上市公司内部职工收入的差距更大。不少企业内部同岗位中正式员工平均薪酬是劳务派遣工、临时工等人员平均薪酬的两倍或若干倍,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严重。

  

  职工工资水平偏低

  2008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在西部12省(市、区)中位列第8位;与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长相比,我省职工劳动报酬所占份额减少(楷)

  省总工会公布的该项调查显示,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一些企业的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偏低。据调查,我省民营企业一线职工的月收入一般在 800—1000元,农民工的月收入则更低一些,普遍在500—800元,有25.2%的职工工资收入“相当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与西部其他省份比较起来,我省职工工资水平也偏低。从2003年到2006年四年间,重庆、内蒙、广西3个西部市、区职工工资水平先后超过四川。2008年四川职工平均工资在西部12省(市、区)中位列第8位,比发展水平相当的重庆市和陕西省分别低1915元和753元。

  “与国民收入增长幅度相比,劳动报酬增长幅度偏低。”调查显示,2000年至2009年,我省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8323元增长到23191元,年均增长率为12.06%;同期我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34%,人均工资增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

  与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长相比,劳动报酬所占份额大幅减少。有关研究表明,2000年至2008年全国居民总收入平均增长速度为10.2%,工资平均增长速度为10.6%,但同期财政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3.5%,职工工资增长速度落后于企业利润增长速度。

  工资增长机制待规范

  截至2009年底,全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近470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58.4%;工资支付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楷)

  “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工资共决制度难实行。”苗勇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户数达45486户、覆盖职工近470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58.4%,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还比较低,工资集体合同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够强。

  苗勇说,物价上涨冲抵了职工工资增长。从我省收入与物价走势来看,2007年至2009年三年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分别上涨5.9%、5.1%、0.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部分企业职工上涨的工资被物价上涨所冲抵。

  “工资支付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以物代币发放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最低工资制度有时被“滥用”。一些经营正常甚至盈利较好的企业利用最低工资标准变相压低职工工资。对劳动定额的确定缺乏指导和约束。

  调查发现,不少企业以计件工资为由,一般不支付职工加班工资。还有一些靠“订单”生产的企业在歇工停产期间,或是职工生病住院、女工产假期间,以“不干活当然没有工资”为由拒付工资。一些企业将社保“五险”部分或全部地计入职工工资收入之中,若扣除个人缴费部分,职工的实际收入则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另有一些企业只给部分职工参保,或者只认缴部分险种,有的还擅自提高个人缴费比例,这实际上侵蚀了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规避支付社会保险。

  

  健全法规、加强调控、探索路径

  全方位化解工资分配难题

  针对我省职工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省总工会课题组提出了建议。建议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职工工资分配问题,制订相关的调控政策及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

  首先,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法规。从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入手,制订企业分配法规,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差距比例、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订发布、经营业主违规处罚、日常执法监察等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形成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的政策法规体系。

  其次,注重加强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国民经济的增长,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做到共建共享。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的年薪,严守最低工资标准的“刚性”底线,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的监管,防止通过随意提高定额压低职工工资收入。

  第三,积极探索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的有效途径。着力扭转劳动要素分配权益相对弱化的趋势。鼓励企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鼓励普通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通过技能素质的提高,保障一线职工在收益分配中的话语权。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重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并积极探索和推行企业工会干部直选制或委派制,建立维护工会干部自身权益的保障机制,使职代会和工会能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9年单位职工工资高于全省水平6个市州(单位:元)

  全省平均工资 23191元;成都 26877元;德阳 24998元;攀枝花 26561元;宜宾 23236;凉山 29151元;甘孜 31207元;阿坝28717元

  2009年我省部分行业薪资水平(年工资)

  排位 行业 年工资

  第一位 金融业 50546元

  第二位 电力煤气业 30618元

  最末位 住宿餐饮业 16249元

  部分企业员工平均收入差距

  人员对比 薪酬差距

  高层人员VS一般职工 10-14倍

  中层人员VS一般职工 4-6倍

  正式员工VS临时工 2倍以上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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