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马尔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阿坝州马尔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1]12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马尔康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马尔康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1]12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1034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邓家村格陆金沟。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日处理3吨医疗废物。
2.2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许可的厂商或经销商、所提供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制作单位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仅压力容器部分需要委托制作,则受委托单位必须具备该项资质,且与投标人之间有委托制作协议);自2007年以来(近5年)投标人自身须在国内已完成不少于2台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的实际运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3 月 1 日至2012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207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3 月 23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府服务中心(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尔康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8号
邮 编:624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837-2822387
传 真:0837-282238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207室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4595370、13072897355
传 真:028-8459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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