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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创新举措 注重预防 健全长效机制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绵阳市是“5.12”地震的六个极度重灾区之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极其繁重。为确保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保证灾后重建项目的质量安全,我们创新举措,狠抓事前防控,注重和谐执法,形成了行政审批、动态监管、监察执法相协调的行政监管体系,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我们共对在建工程实施执法专项检查1806个(次),对市级18个、面积62.13㎡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了重点执法监控,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3起,办结率100%,罚款金额729.8万元,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率为零。

一、整合系统力量,坚持综合监察执法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理顺建设监察执法体制为抓手,不断整合局系统内的监察执法力量,坚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将所有行政处罚权全部交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统一行使。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监察执法队伍的作用和优势,强化工程安全监管,2002年起,我局又将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职责交由支队行使。对外“一个声音、一个拳头”,进一步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和管理统一实施的“大建委”监管格局,形成了监察执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事前防控,注重和谐执法

(一)实行“开工前温馨告知制度”。建设项目开工前,执法人员主动向拟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所有行政程序,让各责任主体清楚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做到事前教育宣传到位、警示到位。同时,对灾后重建项目实行动态巡查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监察执法方式,对所有的灾后重建项目实施重点执法监控,保证一周两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和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巡查,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二)实行对责任单位强制培训制度。我们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员、安全员等主要责任人员,组织强制性的质量安全法规、规范标准培训,督促其提高法制意识,主动改正违法行为。2010年以来,我们共对城区90多个在建工程的450名违法违规责任人员,进行了10期强制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实行监察执法约谈制度。对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行为人,执法人员首先进行约谈,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教育,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其主动纠正,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20107月以来,我们组织监察执法约谈156次,147名违法行为人主动纠正了问题和隐患、消除了危害后果。

(四)实行立案前告知制度。我们在违法案件立案前送达《建设行政执法案前告知函》,事先将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及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教育、震慑和争取当事人尽早纠正违法行为。去年以来,通过立案前告知,83名违法行为人在立案前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

(五)严格推行责任人到岗到位“双到”制度。按照招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所确定责任主体人员工作职责,严厉查处不到岗履职、人证不符及未依法备案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等行为,同时督促业主建立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加强项目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的“双向”监督,直接有效地避免“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联动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一)建立市级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对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大、违法后果严重的重大违法建设行为,启动与相关部门及所属区、县等部门的联动查处机制,以“综合治理”的态势强行制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如在查处某灾后易地重建项目招投标串通投标一案时,支队在市纪委的统一协调下,借助公安的技术侦察手段,锁定了某国有特级建筑企业分别向其余7家单位账户打入投标保证金的事实,并通过技术查验,进一步查实了其标书统一制作和分别以高、中、低价串通报价的违法事实,逐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将这起案件办成了铁案。震慑了违法行为人,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二)建立系统内的监察执法联动机制。为强化住建系统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盘棋”格局,我们建立了局机关《违法建设查处联动制》和《重大违法建设行为报告制》。利用行政手段填补查处违法建设强制措施和手段的“空白”。发现项目建设违法后,通过局分管领导统一指令,联合建管、审批、设计、质监、造价、检测、房管等部门严把项目审批核验关口,全面配合支队依法查处,并将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信用档案、资质管理挂钩,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制态势,极大提高了监察执法的效能。

(三)建立现场监理协助执法制度。我们充分发挥项目监理的职能作用,对拒不整改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项目,要求现场监理报送《监理质量安全月报》和《质量安全日志》。执法人员监督并协助监理单位督促现场整改,这里核心告知一下获取绵阳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绵阳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通过双向“互动”,充分调动现场监理人员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双管齐下促使行为人自行改正。一年来,我们在城区400多个在建工程实行这一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842/次,效果显著。

四、创新执法模式,注重执法效能

(一)实行监察执法网格化。将执法区域分片到街道,执法任务细化到项目,执法责任分解到队员,并确保每片区都有2人相互配合执法。局纪检、监察、党委办、法规科等部门组成执法督察组,负责实施层级监督和效能督察,确保监察执法覆盖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形成了纵横清晰、层级分明的网格化监察执法模式。

(二)实行监察执法公开化。实行《立案公开制》、《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制》和《义务监督员制》,采取上网公示和网上通报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情况,做到立案透明、执法过程透明和处罚结果透明的“三透明”。同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协助监察执法机构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监督执法人员具体行政行为,强化监察执法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既震慑了违法行为人,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又彰显了建设监察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实行监察执法信息化。一是建立开放式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监察执法人员将建筑施工项目和质量安全隐患信息及整改情况定期录入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并接受监督。 二是以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为基础,建立快速、完善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平台及受理、查处、回复网络体系,提高建设行政执法查处效率。三是建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与数字城管系统对接,通过视频监控探头、3G数字对讲机等数字技术,形成集快速防控、有效取证、历史资料保存等功能为一体的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有效地防范和查处违法行为。

各位领导、同志们,绵阳市的建设监察执法工作在省住建厅、省建设监察总队和绵阳市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经受住了大灾大难的考验,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坚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监督、支持下,我们通过与兄弟城市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一定能实现绵阳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新跨越。让我们预祝建设监察执法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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