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四川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1/T009-2012,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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