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镇场镇规划区11号道路(农和安置小区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木兰镇场镇规划区11号道路(农和安置小区道路)项目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投资[2011]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人民政府,代理业主为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业主按相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人民政府、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项目[2011]68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木兰镇场镇规划区11号道路(农和安置小区道路)项目
项目地点:木兰镇农和社区2、5社规划范围内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约350米,宽14米。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Ⅳ组及以上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资质等级条件:具备与招标项目符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招标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专业及等级条件;
(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Ⅱ组及以上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总监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
联 系 人:马先生
代理业主: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
电话(传真): 028-89396633
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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