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福禄镇复建工程招标公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沙湾区福禄镇复建工程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投资3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3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612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项目规划用地290694㎡,含新建居住类建筑、商业建筑及路灯、公厕等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卫生院住院楼及其附属工程: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496.82㎡,后勤楼建筑面积为194.56㎡;政府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为3171.77㎡。 2.4建设工期:卫生院住院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标段180日历天;政府办公楼工程施工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1月12日 10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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