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平江东街道路新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平江东街道路新建工程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投资7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1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919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平江东街(岷河中街至岷河北街)。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长310米,道路红线宽1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2009年以来至少从事过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28号邮 编: 614000联 系 人: 李小姐电 话: 0833-2412619传 真: 0833-2412609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46号天紫界6-33.34邮 编: 614000联 系 人: 陈先生电 话: 028-66820466传 真: 028-8444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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