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泸州市餐厨垃圾统一收运
今日,记者从泸州市城管局获悉,《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将于4月1日起施行。市城管局环卫所工作人员做了以下解读。
解读一:到底何为餐厨垃圾?对日常生活有何危害?
《办法》的出台,各项工作将陆续展开,4月1日前将对各项细节进行考核和试点操作,希望按照预期进行。
据介绍,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泔水)、食品加工肥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已列入国家危险品名录的除外)。
解读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涉及哪些环节?具体如何操作?
《办法》中提到,“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所在地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办法》规定,在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过程中,不得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不得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收运,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设施、河道、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不得在收运途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不得未经许可擅自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等。
解读三:餐厨垃圾统一收运是否“昙花一现” 机制如何建立?
泸州市城管部门将结合垃圾发电和油脂项目,科学规划和选择适合泸州市实际的收运、处理工艺和方法,抓紧启动项目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确保餐厨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行。(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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