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建设信息学会关于举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城建档案馆(处、室),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建保[2012]158号)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川建发[2011]23号)精神,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服务,省城乡建设信息学会定于2013年3月下旬举办第一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审计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竣工图编制与审查、档案资料验收与移交。
(三)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形成与管理。
二、培训对象
(一)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企事业单位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及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二)市(州)、县(区、市)城建档案管理人员。
(三)市(州)、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三、授课人员
(一)审计主管部门领导讲座。
(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讲座。
(三)四川大学档案界资深教授讲课。
(四)城建档案部门具有多年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专家讲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3月27日-29日培训,时间3天,3月26日下午报到,培训地点在峨眉山市心港湾国际酒店(峨眉山市名山东路13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并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有关报名者汇总表电传至省城乡建设信息学会,以便安排培训事宜。
(二)通过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考试结业证书,作为城建档案资料员继续教育凭证。新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报道时带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会务组,以便办理城建档案员岗位证书。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宗正 李明祥 聂 山 吕燕飞
联系电话:02885553673(传真) 85539085(传真) 18081906207 13882088260 0833-5588888
附件:四川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四川省城乡建设信息学会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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