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正式出台
预售商品房交付流程是怎样的,将有章可循。近年来,商品住房竣工交付量越来越大,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在交付问题上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双方对交付使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分歧以及开发企业对房屋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因此,着力解决当前商品住房交付使用中条件不明、程序混乱、维修不保、纷争不息等突出问题,并对商品房交付使用中的房屋查验与承接、监管主体、信息公示、责任区分等予以规范已刻不容缓。 日前,成都市房管局正式出台了《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从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到交付使用时需要公示的内容,从交付的流程到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处理等全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据了解,该《规定》将于4月12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规定》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本等作为买受人查验房屋状况的前提条件。凡是开发企业在交房流程出现违规情况,购房者都可以举报,房管部门可责令整改,并予以其信用记减分、通报批评等处理。《规定》中明确,这些违规情况包括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商品住房交房手续、交付房屋时未经约定强制代收有关费用、交付房屋时未按本规定在交房现场公示、提供相关资料等。 在《规定》中明确规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现场显著位置向买受人公示9类资料,其中,更是包括了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投诉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而交付商品房的流程如今也能有章可循。《规定》中明确,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核实购房人身份;买受人现场查验房屋状况;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交钥匙),四步走即可完成商品房交付。(消息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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