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自来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中心城区自来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投资[2012]12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投资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2]12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221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项目概况:改扩建城区供水管道20.43公里,其中最大管径为1米的管道规模为400米长。 2.3设计周期: 5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以及后期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独立事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以来,投标人具有2个以上给水管网工程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的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均有效。 (2)联合体投标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单位。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5 月 7 日至2013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龙游路西段55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乐山市龙游路西段55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万先生 电 话: 0833-2440153 传 真: 0833-243153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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