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高经审[2012]3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电力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招标[2012]1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招标对象及范围: 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 工程位于 成都市南部新区起步区 ,建设规模约72000.00 万平方米,总高度 70 m,估算投资约 3.9950 亿元,结构形式框剪,建筑和安装工程监理;招标标段:本工程监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见附件A) 3、项目工期要求: 39个月 。 4、投标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 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5.2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上注明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上述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26 日 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电力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石羊变电站办公楼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8—85323500传 真: 028—8532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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