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入川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办理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核验,为保证备案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核验情况公示。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备案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装订成册胶装),并于2013年10月25日17:00时前送省住建厅办公楼303室;逾期不予受理。递交陈述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时应带上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社会相关单位或人士可及时向我厅反应。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省住建厅大楼303室)
邮 编:610041
联系电话:85565955
附 件:入川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办理情况公示一览表.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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