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呼应房地产市场“积极信号”
苏州市日前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要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15日正式实施新政,这是苏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也有利于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新政调整主要内容为,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单人从现行的30万元上调至45万元,家庭从现行的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存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单人从现行的21万元上调至45万元,家庭从现行35万元上调至70万元。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实行两种计算方式并行,个人可贷住房公积金额度在现行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基础上,增加一种按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计算的方式供选择,使职工能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将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90平方米以下20%、90平方米以上30%统一调整为20%。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贷款利率上浮10%规定,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通过向受让银行转让存量公积金贷款资产的融资方式,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流动性。
新政解读: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对新政做出了解读,表示经过政策的调整,职工得到的购房资金更多,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一是提高了贷款最高限额。对于申请贷款的职工来说,只要满足计算条件,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大幅度提高,这里核心介绍一下获取苏州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苏州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直接增强了职工购房融资能力。
二是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选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缴存基数不高但个人账户余额较多的职工,可选择个人账户余额倍数法计算贷款额度;个人账户余额不多但缴存基数较高的职工,尤其是新参加工作准备买房结婚的刚需族,可选择还款能力公式法计算贷款额度。
三是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职工只需满足20%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即可申请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取消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规定,使购买改善型住房的职工减轻了利息负担。如职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70万元2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在不提前还款的前提下,新政使职工减少利息支出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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