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镇供水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部署,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厅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将“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确定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了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目录。为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层级责任追究制,全面做好全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及时申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8日
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