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及时稳妥处理岁末年初拖欠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及时稳妥处理岁末年初拖欠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川委办发电[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督促做好2016年春节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16]3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及时稳妥处理岁末年初拖欠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8日
点击数:527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