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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1-29,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南京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

  2016年2月26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17条内容。其中《意见》指出,将合理引导上市规模和上市节奏。为扩大形成有效供应量,适度调整单次上市量,供应偏紧区域普通商品住宅单次申领规模宜为3万平方米左右。   “意见”明确,将通过调节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今年南京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要减少土地供应量。同时,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   “意见”提出,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决定价格原则,科学合理定价,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行为。“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促使区域存量商品住宅去库存。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选择货币化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及保障性住房,并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引导和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意见”明确,对商办库存较大、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将适度控制新增商办用地的上市和规划指标,对部分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释放商办库存压力。商办用房出现阶段性空置的,鼓励和支持各区、园区出台扶持政策,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探索PPP模式,发挥政府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企业和产业进入,形成规模化租赁经营,满足现阶段使用需求。   “意见”提出,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016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 造价信息江苏省造价信息南京市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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