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完成《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二审前立法调研工作
本网讯 日前,阿坝州人大抽调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组成《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立法调研组,深入红原、茂县、松潘、九寨沟、黑水县,成阿、德阿工业园区,岷江造林局、南坪林业局,卧龙特区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通过与相关单位座谈、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了解各县(单位)在保障环卫工人待遇、规范城乡容貌、规范居民及游客行为、增加环境治理投入、减少建设工程对环境破坏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结合建议意见对《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草案)》进行修改。(阿坝州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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