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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2-0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关于开展四川省2016年光纤到户标准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16〕261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光纤到户相关规定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5〕474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以及四川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四川省住宅建设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DBJ51/004-2012,以下简称地方标准),规范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行为,提升光纤宽带接入能力,省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16年光纤到户标准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在公共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2013年4月1日以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商品住房、商住楼、保障性住房等住宅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执行光纤到户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二)住宅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通信运营、工程质量监督等各相关责任主体执行光纤到户标准的情况。   (三)新建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不符合光纤到户建设标准项目的整改情况。   (四)管理部门落实光纤到户标准的相关政策措施、联动管理机制建立情况,以及宣贯培训、监督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市州自查、省级抽查二个阶段。   (一)市州自查。各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联合检查新建住宅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并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自查总结联合报送省通信管理局(建设管理处)、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自查总结内容应包括:自查总体情况、对照检查内容自查的情况、检查具体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省级抽查。省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拟于2016年7月中旬以前联合进行抽查。抽查的城市数量不少于5个(至少含两个县级市),每个城市抽查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光纤到户建设标准对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充分沟通、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工作情况。   (二)理清项目状态,准备相关材料。各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新建小区项目统计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自查报告时报送项目清单(附件二)。每个抽查项目应备齐住宅建设项目及通信配套设施相关材料,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配合做好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通信管理局建设处  屠青青   电话:028-87015925   邮箱:tuqq@scca.gov.cn   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清沉   电话: 028-85568204   邮箱:40124523@qq.com   附件:1、光纤到户工程项目检查表      2、市(县)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清单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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