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第十注册期(2016~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省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之十)教学计划〉的通知》(注建秘[2016]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我省部分建筑设计院及部分注册建筑师意见和需求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制定了《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第十注册期(2016~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第十注册期(2016~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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