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文章字数:350《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
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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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
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