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房屋征收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制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规范性文件,统筹房屋征收各种补偿、补助、奖励标准,组织开展房屋征收业务培训。 2.会同区政府组织开展资阳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工作。 3.对各县(区)房屋征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2017年重点工作 组织开展城北(二期)棚户区改造、南骏铁路沿线城中村改造、师范校侧城中村改造、筏清路二期城中村改造、西门铁路立交桥(二期)棚户区改造、沱西滨江路C段棚户区改造、沱二桥下游片区城中村改造等14个新建和续建项目,3000余户约100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工作。 二、部门概况 资阳市房屋征收局系市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资阳市房屋征收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5.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98万元。 安排支出预算175.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支出3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0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专项支出20万元,用于本单位为完成房屋征收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资阳市房屋征收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事业单位医疗8.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6.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工作前期摸底、政策宣传等相关费用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13.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一致。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相关单位前来检查指导、其他市(州)相关单位前来交流学习和资阳辖区内各县(区)相关单位工作对接等公务活动等支出。 (二)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扣除市财政提高每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因素与2016年预算一致。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资阳市房屋征收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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