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厅新常态下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推进,综合施策,上下联动,狠抓落实,依法做好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住建系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深化厅门户网站建设,突出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跟进解读住建领域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着力做好厅长信箱来信按时处理回复,强化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和监督检查,促进厅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地落实。 (二)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抓好住建系统推进新型城镇化、棚改、房地产、市政建设等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政务信息的归集和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按要求做好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监管执法、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 (三)通过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贯会、接受媒体专访、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等方式,重点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城管体制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 (四)依法确立公开事项,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细化和落实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程序、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川办函〔2016〕210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要求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各类工作动态、活动报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等信息。 (六)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2017年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川府公开办函〔2017〕2号),深化厅门户网站建设,跟进并持续做好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全面提升厅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级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梳理我厅重点领域信息,依托厅门户网站,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监管执法等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获取各类信息。
附件: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实施计划
点击数:520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