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壕子口派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壕子口派出所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壕子口派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内开经审批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803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川衡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内江经济开发区圣江路2号,内壕路、圣江路交叉口东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98.2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26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0.1平方米,办公用房1栋4层,负1层为地下车库、厨房等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 3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
2.5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年至2017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1日00 时 00 分至2017年09月15日 23 时 59 分,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www.njztb.cn或ztb.neijiang.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文件,格式为*.CJZ、图纸);未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文件,格式为*.CJZ、图纸)通过企业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注册的密匙获取。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如需参加内江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电话:0832-2029224、20253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 内江市经济开发区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32-22024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衡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5区908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丁先生
电 话: 028-85590929
传 真: 028-855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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