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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8-31,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成都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将更加便捷

  10月31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成都公积金中心决定从11月2日起,从6方面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资料进行优化,未来公积金提取将更加方便快捷。   这是继10月2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从受理到发放从原来的最长3个月降至现在平均只需要10个工作日,最快只需要7个工作日的消息之后,采取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1   简化流程   公积金贷款最快7日发放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升贷款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个贷审批中心要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管理的相关程序优化。”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优化贷款流程、制定贷款业务操作规范、缩短贷款办理时限的同时,还要精简贷款审批资料,从原来的最高24项减少至目前只需 11项资料,此举将原来放款周期最长3个月缩短至目前最快为7个工作日,平均只需要10个工作日,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   据悉,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管理部根据中心资金统筹安排,加强了与会计核算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保障贷款资金的合理备付、充裕和高效利用,最大可能地做到应贷尽贷,规定每周星期二、星期五为固定贷款发放日,确保贷款审批后及时发放贷款。   2   利率未变   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划算   据了解,目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9%。如果市民购买首套房贷款金额7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商业银行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10%,共需还息713484.96元,月供3926.35元;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共需还息396719.92元,月供3046.44元,30年将共计少还息316765元。   “9月中旬,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共接听投诉及咨询电话200余次,处理职工有效电话投诉57个,信访投诉17个。”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中心相关部门主动深入开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并约谈了成都首创正华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华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正成中和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龙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金科展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6家开发单位,这些单位纷纷表示愿加强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的合作。另外,对万科理想城、同森·锦熙、天府逸家三期、保利紫薇花语二期等在本年度推行公积金贷款较好的楼盘给予通报表扬。   3   提取更方便   6方面精简办理资料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从6方面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资料进行简化。   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将原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承诺书、单身声明、授权书整合为《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由职工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填写,无需工作单位签章确认。   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将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中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调整为“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取消“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调整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申请材料。职工贷款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的,通过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住房贷(借)款合同。   调整离职提取业务申请材料。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的,无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调整封存账户职工提取业务申请材料。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调整重大疾病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取消“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工程造价信息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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