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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收取《四川建设年鉴》《四川建设志》认刊费宣传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停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四川建设年鉴》《四川建设志》等志书的认刊费和宣传费。各单位和个人如果接到收取认刊费、宣传费的电话或文件,请及时向我厅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28-85573665。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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