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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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招标编号:
1.2 丰宁县防空治安专业队直属人防工程由承人防字[2016]44号批复,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人防专项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丰宁县防空治安专业队直属人防工程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政法园区,包括: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技术楼地下防空工程、相连防空治安专业队直属人防工程两部分,3000平方米,计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3 工期: 3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班子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拒绝联合体投标。
3.5 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各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只接受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证件原件、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票据原件等,并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以上原件缺少任意一项均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继续进行参加投标活动。
5.3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金。在此着重告知一下工程信息价官方下载渠道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有全国各地工程材料信息价电子版,还是挺全面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时,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要求提交合同履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樊华(13603147585)
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
联系人:鲍国林 13293235828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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