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31安国至营里公路行唐县城至灵寿慈峪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工程编码 | 130100160439-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专业项目 |
工程名称 | 省道S331安国至营里公路行唐县城至灵寿慈峪段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 ||
工程地点 | 行唐县、灵寿县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省道S331安国至营里公路行唐县城至灵寿慈峪段改造工程施工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883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 ||
联系人 | 王丽 | 联系方式 | 0311-67306737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4-07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4-11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4-0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4-11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4-7至2016-4-11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 ||
内容 | 省道S331安国至营里公路行唐县城至灵寿慈峪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6)-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31安国至营里公路行唐县城至灵寿慈峪段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规[2015] 645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为SJZ-1601004,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燃油税补助资金和沿线县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S331安国至营里公路行唐县城至灵寿慈峪段改造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行唐县、灵寿县 2.3计划工期: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4工程内容: 本项目起自行唐县城与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原省道京赞线)相接处,起点桩号K0+000,向西沿现有公路并在现有公路占地界范围内加宽改造,经西塔子庄村、白市同村、左市同村、东瓦仁村,在南翟营村东折向北,经南翟营,在北翟营村南折向西,经岸下村、信庄村、冻庄村、名布村、康庄村,跨越慈河后,终于灵寿县慈峪镇,与省道S249正定至合河口公路(原省道正南线)相接,终点桩号K18+833.55,路线全长18.834公里。其中行唐至灵寿交界处慈康大桥及引道(K16+816~K18+290)段1.474公里列入其他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里程17.36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1.5米,两侧各0.25米路肩石。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6厘米水泥石灰稳定砂砾。 全线设小桥12米/1座,涵洞39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本项目下穿朔黄铁路及京昆高速公路,均利用现有的分离式立交,共2处。 全线共设平面交叉58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处。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近三年内(2013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含养护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非公路施工业绩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时按照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7日至 2016年4月11日,这里核心解析一下获取北京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北京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9日9:3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路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开标室以1楼大厅显示屏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站(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0925827 传 真:0311-80925873 联系人:张继彬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 编:050001 电 话:0311-67306737 传 真:0311-83021585 联系人:王丽 8.附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最低要求 资格最低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内(2013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含养护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非公路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 2、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或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或相关专业,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3年内(2013年4月1日至今) 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含养护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非公路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总工 1 公路或相关专业,工程师;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3年内(2013年4月1日至今) 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含养护改造工程)的项目总工(非公路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
点击数:530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