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知识大揭秘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它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或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 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加盟条件 1.它背后有一个公司总部; 2.它提供货源; 3.它更新产品来适应市场; 4.它提供指导和帮助 5.它保证投资者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6.非盲目探索,迅速入门; 7.远离散户经营模式,拥有核心竞争力; 8.新的模式已被消费者认同,并成发展趋势,商机无限等等…… 加盟程序 1.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2.签订“加盟意向合同”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3.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签订商标和技术合同或协议时,最好是法人亲自签字签订合同或协议,以防以后纠纷。 4.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5.开张前一天到总部订首批产品; 6.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7.吉日开张。 加盟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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