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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9-26,来源:造价者,作者:

山东: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建标函〔2018〕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附件: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7日

 

附件:

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工作,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改革完善新形势下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开展工程造价大数据监测,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

(一)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指引,继续宣传贯彻《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开展。逐步精简整合政府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搞活企业标准,调整工程建设标准供给结构,制定出台我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

(二)努力提升地方标准水平。重点围绕提升城乡绿色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住宅品质,结合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轨道交通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组织制定高水平高质量的地方标准,推动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缩短地方标准复审周期,加快地方标准修订节奏。处理好地方标准编制与专利技术的关系。继续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监督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标准的实施进行评估评价。

(三)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立法宣传,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法制体系和标准体系,出台政府规章《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全面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巩固已有成绩,再创新业绩,全面提升我省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二、积极推进新形势下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工程建设全过程计价依据体系。完成并发布各专业概算定额、绿色建筑定额和环卫定额,规范工程总承包计量和计价活动。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装配式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指标编制。完成住建部布置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修编任务。进一步加强计价监管,充分发挥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工程计价政策和计价依据的有效实施。抓住关键环节及主要问题,采取综合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形成自我约束、有序竞争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工程造价服务能力。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重点围绕政府投资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着力提升工程造价服务能力。建立工程造价全过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电子化备案管理,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三)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督,建立长效的工程造价成果数据归集、监测渠道。充分依托国家造价数据监测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监测,形成监测大数据,发布造价指标指数,为宏观决策、行业监管、防范风险提供依据。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平台,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优化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持续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企业责任意识、信用意识。

(五)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一批(首批30家)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融合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业务开展联合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营造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环境,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开拓省外市场,打造山东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品牌。

(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继续开展工程造价专业职业技能竞赛,打造领军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健全和完善标准和造价两个专家委员会,在加强标准建设和研究、工程造价管理和解决工程经济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切实加强标准造价行业作风建设

(一)不断加强学习。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标准造价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二)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运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标准造价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标准造价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搭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平台,完善标准宣贯、定额咨询、价格信息等服务机制,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标准造价服务水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建标函〔2018〕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附件: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7日

 

附件:

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工作,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改革完善新形势下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开展工程造价大数据监测,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

(一)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指引,继续宣传贯彻《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开展。逐步精简整合政府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搞活企业标准,调整工程建设标准供给结构,制定出台我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

(二)努力提升地方标准水平。重点围绕提升城乡绿色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住宅品质,结合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轨道交通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组织制定高水平高质量的地方标准,推动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缩短地方标准复审周期,加快地方标准修订节奏。处理好地方标准编制与专利技术的关系。继续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监督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标准的实施进行评估评价。

(三)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立法宣传,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法制体系和标准体系,出台政府规章《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全面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巩固已有成绩,再创新业绩,全面提升我省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二、积极推进新形势下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工程建设全过程计价依据体系。完成并发布各专业概算定额、绿色建筑定额和环卫定额,规范工程总承包计量和计价活动。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装配式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指标编制。完成住建部布置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修编任务。进一步加强计价监管,充分发挥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工程计价政策和计价依据的有效实施。抓住关键环节及主要问题,采取综合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形成自我约束、有序竞争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工程造价服务能力。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重点围绕政府投资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着力提升工程造价服务能力。建立工程造价全过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电子化备案管理,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三)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督,建立长效的工程造价成果数据归集、监测渠道。充分依托国家造价数据监测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监测,形成监测大数据,发布造价指标指数,为宏观决策、行业监管、防范风险提供依据。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平台,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优化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持续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企业责任意识、信用意识。

(五)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一批(首批30家)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融合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业务开展联合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营造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环境,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开拓省外市场,打造山东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品牌。

(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继续开展工程造价专业职业技能竞赛,打造领军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健全和完善标准和造价两个专家委员会,在加强标准建设和研究、工程造价管理和解决工程经济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切实加强标准造价行业作风建设

(一)不断加强学习。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标准造价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二)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运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标准造价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标准造价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搭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平台,完善标准宣贯、定额咨询、价格信息等服务机制,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标准造价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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