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范经济市场秩序 房产经纪合同将统一
昨日(22日)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规范经纪市场秩序,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和天津市工商局近期将出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推广使用,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时,都将签订统一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据了解,天津市房管局于11月21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近期将出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包括房产出售、房产承购、房屋出租、房屋承租四个文本,并向社会推广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时,都将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而且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原来经纪机构自行制定的文本将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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