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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30,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马涤明:“降价冲突”与房产概念在中国的误区

    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本来是有涨有跌,并且,商家也没有负责售出商品保值的义务。昨天买的房子今天大跌,于是要求开发商包赔“降价损失”,毫无道理。然而,这事也要看怎么说了,理论上说,业主们很不理性,但以中国目前的商品房概念来说,业主们难以接受房产的贬值,却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理论上说,房子的主要功能是供人居住的,而实际上,中国的房产投资属性越来越大,某种程度上乃至超过居住的属性。原因,首先是房产的价格远远超过价值,买房人中,不以居住为目的购买行为占了很大比例,而即便是纯粹以居住目的购房的人们,也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的保值心理,才肯用尽毕生的积蓄或未来收益买房,这就是人们明知道买房不如租房划算,却执意买房而不愿租房的主要原因。    股市有言,“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但这话被套用到了楼市,“楼市有风险,买房须谨慎”;买房是否保值,能不能亏,成为人们是否买房的决策依据。中国人买房的年龄远低于国外,被认为不理性,但是分析这个问题不能抛开房产概念属性上认识的差异。    什么原因使中国的房产被赋予了浓重的投资品属性,抛开这个问题指责业主难以接受“降价损失”的不理性,同样不理性。而这个问题无解,“房产降价冲突”的情况可能是不好消灭的。    我认为,现在更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中国的房产概念要不要回归居住属性,如何回归?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容易:房子主要供应给居住的人,刚性需求包括改善性居住需求以外的购房需求,给予必要的限制,比如现在的限购政策。然而,彻底实行这样的办法有些人会不同意,包括政府。正因为中国的房地产承载了太多的职能,比如拉动经济、财政税收等;还有一些既得利益阶层的核心利益,要依赖房地产——只有放开房地产的投资属性,这些职能与利益才可得以维系。很多专家都说过:楼市若下行,中国居民手中的资产就会缩水。然而从使用价值概念上说,一套房子不管升值到天上,还是贬值到“地下”,都不影响其居住。问题是,中国房产的“价值”意义很大程度上超过了“使用价值”,因此人们一边居住着,一边关注着它的“价值”。这么说来,刚买到手的房子就贬值了,不闹则不正常。至于说理性不理性,合法不合法,是另一个概念,理论上的概念是一回事,现实情况又是一回事,这就是中国楼市的特性。    “降价冲突”是房地产政策的产物,解铃还须系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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