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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9,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楼市聚焦:新政不是退房理由

-首付利率提高引发定金纠纷

-近期买房客户违约增至七成

近日,记者了解到,新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对于"临界点"签订的合约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二套房"和"三套房"的购房者被要求提高首付和利率,楼市走势也不明朗,很多人想到退房,然而开发商、二手房主并不愿意退还定金。对此,律师认为新政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少付定金、谨慎签约。记者姚华实习生杜敏

案例

退房者要付三倍赔偿

家住塘沽区的江西人小王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做业务员,今年3月底她看中了塘沽区鸿正家园一套100.59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138万元。小王和房东最终商定的总房价为135万元,当天便交付房主3万元定金。因为当时房价上涨很快,小王担心房主"坐地起价",便和房主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需要赔付另一方3倍定金作为赔偿。

楼市新政出台后,小王因为房子的问题天天吃不下,睡不着。她觉得房价肯定会下跌,自己"冲动"买房的成本太高了,于是联系房主打算协商退定。令小王没想到的是,房主的态度非常强硬,坚决要求小王赔付3倍定金,也就是9万元。负责此交易的中介经纪人表示:"双方至今都没有达成共识,还在闹着呢。"

数据

违约比例暴增一倍多

目前,退定现象在本市已悄悄蔓延。中原地产(天津)三级市场部区域总监朱庆江表示,从近期的成交数据来看,违约比例已达5%左右,而之前最该也就是2%。业内人士表示,2009年以来,在二手房市场的违约中,90%都为房主认为售价过低而违约。而在今年4月15日以后,买房客户违约现象明显增加,在违约案例中占到70%,其中八成人给出的理由是银行首付门槛提高,无力筹措资金。

河北区某楼盘开发商预测,退定现象不仅存在于二手房交易中,很多开发商销售的新房面临"退房潮",预计在本月将达到顶峰。届时,市场上可能出现因为购房者难筹措首付款,看跌后期楼市而引发的"违约潮"。

提醒

新政不属于不可抗力

据了解,很多违约纠纷中,违约方都以新政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为此,记者咨询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的马晖律师。他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政策变化并非完全没有预见性,不属于不可抗力。虽然政策出现调整,但买房人依然具备买房资格,依然能够贷款,只是首付和利率增加。此外,调整导致各方对未来房价产生下降的预期,同样不能归结为不可抗力,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业内人士提醒购房人,最近签约时要谨慎,利用合同中不可抗力违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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