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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9,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吉林省七项措施推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6月9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长春召开了2010年吉林省水泥行业管理工作会议,副厅长张伟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水泥工业形势提出7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克服困难,做好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2010年计划淘汰5家企业、水泥产能85.6万吨的目标已上报国家,按照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文)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的文件精神,到2012年年底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和水泥窑。吉林省还有涉及30多家水泥企业约800万吨水泥产能的落后设备需要淘汰。因此吉林省将进一步加大淘汰工作力度,力争3年内彻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要求的落后产能;力争在2012年彻底淘汰立窑水泥。因此,淘汰落后是今后3年吉林省水泥行业管理工作的一项硬任务。   二是加强水泥行业运行形势分析工作,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分析水泥行业发展形势,提高预测、预判能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2009年开始对吉林亚泰集团、辽源金刚水泥集团和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泥产、供、销情况实施旬调度;发挥协会作用,不定期地召开重点水泥企业产销座谈会;通过认证审核,深入水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主要水泥企业产、销、价格及投资等方面的动态信息。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供需形势变化,煤、电、油、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协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促进行业平稳运行。   三是开展信息服务工作。吉林省在有条件的水泥企业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各企业如有新项目投产等重大活动事项须及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以便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另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如有困难,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尽力帮助协调解决(如召开水泥产需衔接会,价格协调、银企对接会等)。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吉林省今年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09]38号文和国发[2010]7号文的文件精神,抓好全省抑制水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作,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近期将发布实施,其目的是力求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有效抑制不合理的重复建设。今后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水泥项目要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和预测工作,坚持合理布局,从严把关,防止局部地区短时期内生产能力过快增长。   五是通过技术改造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吉林省要求各水泥企业要加快增长方式转变,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节煤、节电、节材为重点,大力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如回转窑和立窑煅烧助烧剂、煤炭节煤剂和水泥粉磨助磨剂等)、自动化技术和环保技术,大力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提高水泥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开展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认定工作,今后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要全部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继续支持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到2012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要达到40%以上。   六是推动兼并重组,培育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吉林省继续支持吉林亚泰集团和中国建材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整合吉林、黑龙江、辽宁和内蒙古“三省一区”水泥市场,到2012年形成2个年产千万吨以上、1个年产500万吨以上,1个年产300万吨以上的水泥集团。   七是进一步做好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监督,抓好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税产品认定和对比检验工作。2010年,各企业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寄(送)样品给吉林省建材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对比,积极参加全省水泥物检、化学分析大对比工作,缩小企业与吉林省建材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间的检验误差,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检验水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吉林省建材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水泥检验用标准砂检查工作,严禁使用假砂。   2010年下半年全面开展水泥企业化验室换证验收工作。各水泥企业要在2010年7月底前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申请换证。获得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水泥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申请后可免除工厂实地核查,直接换发新的化验室合格证书,如企业要取得先进化验室合格证书须参加企业实地核查。   做好新版《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水泥企业检验员操作合格证换(发)证工作。   协助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做好2010年水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工作。指导水泥认证企业按GB/T1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做好体系文件的换版工作。   继续协助吉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做好新(扩)建水泥企业的发证和2010年证书到期水泥企业的换证工作;配合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产业政策处)为水泥企业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配合吉林省工商、质监部门查处假冒伪劣水泥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生产与销售,积极推进吉林省水泥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申建东、副处长顾成正,省建材协会会长朱海宏,省建材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明华及各有关单位领导和全省水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6月9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长春召开了2010年吉林省水泥行业管理工作会议,副厅长张伟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水泥工业形势提出7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克服困难,做好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2010年计划淘汰5家企业、水泥产能85.6万吨的目标已上报国家,按照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文)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的文件精神,到2012年年底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和水泥窑。吉林省还有涉及30多家水泥企业约800万吨水泥产能的落后设备需要淘汰。因此吉林省将进一步加大淘汰工作力度,力争3年内彻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要求的落后产能;力争在2012年彻底淘汰立窑水泥。因此,淘汰落后是今后3年吉林省水泥行业管理工作的一项硬任务。   二是加强水泥行业运行形势分析工作,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分析水泥行业发展形势,提高预测、预判能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2009年开始对吉林亚泰集团、辽源金刚水泥集团和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泥产、供、销情况实施旬调度;发挥协会作用,不定期地召开重点水泥企业产销座谈会;通过认证审核,深入水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主要水泥企业产、销、价格及投资等方面的动态信息。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供需形势变化,煤、电、油、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协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促进行业平稳运行。   三是开展信息服务工作。吉林省在有条件的水泥企业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各企业如有新项目投产等重大活动事项须及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以便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另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如有困难,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尽力帮助协调解决(如召开水泥产需衔接会,价格协调、银企对接会等)。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吉林省今年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09]38号文和国发[2010]7号文的文件精神,抓好全省抑制水泥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作,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近期将发布实施,其目的是力求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有效抑制不合理的重复建设。今后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水泥项目要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和预测工作,坚持合理布局,从严把关,防止局部地区短时期内生产能力过快增长。   五是通过技术改造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吉林省要求各水泥企业要加快增长方式转变,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节煤、节电、节材为重点,大力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如回转窑和立窑煅烧助烧剂、煤炭节煤剂和水泥粉磨助磨剂等)、自动化技术和环保技术,大力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提高水泥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开展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认定工作,今后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要全部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继续支持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到2012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要达到40%以上。   六是推动兼并重组,培育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吉林省继续支持吉林亚泰集团和中国建材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整合吉林、黑龙江、辽宁和内蒙古“三省一区”水泥市场,到2012年形成2个年产千万吨以上、1个年产500万吨以上,1个年产300万吨以上的水泥集团。   七是进一步做好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监督,抓好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税产品认定和对比检验工作。2010年,各企业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寄(送)样品给吉林省建材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对比,积极参加全省水泥物检、化学分析大对比工作,缩小企业与吉林省建材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间的检验误差,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检验水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吉林省建材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水泥检验用标准砂检查工作,严禁使用假砂。   2010年下半年全面开展水泥企业化验室换证验收工作。各水泥企业要在2010年7月底前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申请换证。获得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水泥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申请后可免除工厂实地核查,直接换发新的化验室合格证书,如企业要取得先进化验室合格证书须参加企业实地核查。   做好新版《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水泥企业检验员操作合格证换(发)证工作。   协助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做好2010年水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工作。指导水泥认证企业按GB/T1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做好体系文件的换版工作。   继续协助吉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做好新(扩)建水泥企业的发证和2010年证书到期水泥企业的换证工作;配合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产业政策处)为水泥企业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配合吉林省工商、质监部门查处假冒伪劣水泥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生产与销售,积极推进吉林省水泥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申建东、副处长顾成正,省建材协会会长朱海宏,省建材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明华及各有关单位领导和全省水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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