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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9,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南宁楼市有几多“房二代”

    在南宁,有不少家长出于种种因素考虑,给未成年的子女买房。这些被业界称为“房二代”的未成年业主,在楼市占多大比例一直是个谜。记者近日走访南宁部分售楼部,了解到不少“房二代”的情况。有专家认为,给未成年人买房弊大于利    孩子未懂事就有房产    8月14日,记者在山水怡城售楼部采访时,一名购房者前来楼盘为自己的孩子办理签约手续。与别人不同的是,她手上拿着一份公证书,公证书上证明她和丈夫是孩子的监护人。由于她未能提供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暂时还不能办理手续。    这名购房者介绍,房子是她和丈夫共同出钱,买给4岁多的女儿的。她说,她看好楼盘所处地段,觉得若干年后肯定会升值,家里老人对他们买房给小孩的做法也支持。“就是办手续太麻烦,如果能简单点就方便了。”这名购房者表示,这并不是她第一次买房,她在南宁有数套房产。    售楼人员介绍,未成年人可以在产权证上单独署名,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写上未成年人和指定监护人的名字,购房发票上可单独写未成年人名字。办理房子产权时,要提交指定监护人的公证书、指定监护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代办申请、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未成年人的法定身份证明等。    “我接触的客户中,有不少人咨询给未成年人买房的问题。”凤岭一楼盘售楼人员方小姐介绍,她接待的一名客户,在预约、签合同时都是以本人名义进行,后来又改变主意,想给子女买房。考虑到客户的需求,楼盘酌情同意在购房合同上加上未成年人名字,没有收取更名费。    汇东郦城售楼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他们有两名老年夫妇客户,在孙子5岁时,购买一套三房两厅房子给孙子做生日礼物。这对夫妇经商多年家境不错,他们说,房子可以升值,送这样的生日礼物最实用。    “房二代”多为中学生    南宁“房二代”业主有多少?记者就此走访南宁房产部门。据了解,目前南宁对产权人的统计,和外省很多城市一样,是根据业主身份证号,划分为本地人、本省人、外省人,未按姓别、年龄等进行划分统计,所以关于“房二代”还没有具体的数据。    南宁一家房产营销公司曾对2009年的南宁楼市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家长为未成年人买房中,“房二代”五分之三是中学生,另有五分之二比例是小学生和婴幼儿。不过,这只是随机调查,而且对业主的年龄调查只是当中一个子项目,没有更多的详细数据和深入了解。    广西某房地产代理销售公司副经理许威晟介绍,由于未成年人买房不能按揭,据他们对一次性付款的客户的了解,年龄在10~17岁的“房二代”居多,占比例约为七成;少数“房二代”是5~9岁,比例约为两成,5岁以下“房二代”的最少。他告诉记者,南宁“房二代”在楼市中的人数,是随着近几年来南宁房价的上涨而逐渐增多的。    业内人士分析,给未成年人购房的市民,大多是40多岁的人士。这些人士正处在事业快速发展期,而他们的子女基本在上初中、高中,所以,形成“房二代”以中学生居多。此外,2009年南宁房价在2008年下跌后开始上涨,一些人士出于投资或保值目的给未成年人子女买房,读中学的子女准备成年,这使得他们更倾向于给读中学的子女购房。    记者了解到,南宁的“房二代”有产权证上单独署名、与家人同时署名这两种情况。一些售楼人员介绍,有的购房者把祖孙三代都署名购置房产。    给孩子买房以逃避债务?    不少人看来,父母给未成年人买房,一是爱心的体现,二是给家庭资产保值、增值。但是,有些人士给未成年人买房却是出于另一隐蔽目的。    许威晟介绍,他认识的一位客户从事的是市场风险较大的生意,这位客户担心自己生意失败后惹下纠纷被人追债,就以未成年的女儿名义在青秀区一楼盘买下一套大户型。房子有意丢空又不出租,以避免外人发现他们的新居。这位客户说,万一以后自己经济出现危机,起码还有个落脚的地方。    还有的人士发生了婚外恋,与别人生下了子女。当事人不甘心买房给外遇者,就以婚外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以此约束和安抚外遇者。同时,他们认为,以后一旦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避免一部分财产损失。    业内人士提醒,这种出于转移财产目的而给未成年人购房的行为,并不能够逃避债务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除非能证明孩子的房产不是属于家庭的共同财产,否则,一旦家庭出现债务危机或纠纷,这部分财产同样逃脱不了承担风险的命运。    提前购置房产弊大于利    南宁某房地产公司营销部经理覃成栋认为,给未成年人购买房子,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日后过户麻烦,省下房子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但是,未成年人权益受法律保护,监护人想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不易,所以综合来看是弊大于利。    覃成栋介绍,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不能随意转让、交易。这意味着,在孩子18岁前,房子一般不能过户。如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让房产,也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作为前提。比如,未成年人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孩子要出国留学但钱不够等。父母在出售房产前,要到公证机关做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声明公证,出售后要将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未成年人。    如果产权证上是未成年人独立署名,他们成年后有权处置该套房子,监护人无权过问。这会滋生一个问题,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能力大大减弱。此外,如果此时父母想出让房子,而孩子不同意,房子就卖不了。    产权证和父母一起署名的“房二代”,一旦父母离婚,父母双方都不能分得该房产。不过,在抚养角度看,哪方取得了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就可以拥有该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在网上,有一些网民发帖认为,给未成年人购买房子需要一次性付款,购房人资金压力大,而且房子在孩子成年前过户难,可能错过若干次市场行情。所以,相比之下还是不要提前购房好。可能,在孩子长大成年的18年过程中,父母购房转让赚的钱,远多于日后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费用。    新闻链接    合肥“娃娃房主”悄然增多    日前,合肥市房产局副局长吴峻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一条信息:合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的人士逐步增多。    据合肥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1~6月份合肥市区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中,合肥市居民(含三县)购买商品住房套数需求比较稳定,占总比为47.55%,安徽省其他城市居民购买的占总比为43.04%。按出生年代划分,80年代后的刚性自住购买需求旺盛,占总比为40.84%。    “用小孩身份证购买房子,最近呈明显增多趋势。”对于合肥越来越多的“小房主”,吴峻分析说,在现实生活中,无外乎是父母想以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置房屋。    吴峻并没有具体透露未成年人购房的具体数量,他分析,未成年人购房无外乎只有一个原因:规避税收,担心将来会开征遗产税。    业内人士认为,80后到了结婚年龄,需求自然就会增长。而“娃娃房主”悄然增多,是因为合肥经济的发展加快,居民收入得到改善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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