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一套房子两份遗嘱 到底该归谁?.

  案情介绍    老王生前在大连某小区有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但就是这套房子,让老王的两个儿子闹起了别扭。    大儿子拿出老王生前写下的遗嘱,上面写明老王死后所有财产由两个儿子平分。可是,小儿子却拿出一份“赠与声明”,上面写着老人去世后将这套房子赠给小儿子,并且这份“赠与声明”还办理了公证。    大儿子认为,既然老人都说了所有财产都要平分,那么老人生前的房子也应该是平分的,但是小儿子却另有说法,此前老王就一直与小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并由他们照顾,直至老人去世,老人在生前就将房子赠给他并办理了公证,这套房子应该只属于他,除此之外的其他财产才可以按照老人的遗愿平分。    该争议房屋到底如何处理?双方来到论典律师事务所咨询了律师。    律师点评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认为,虽然老王给小儿子的赠与合同在前,但是因为内容合法有效,并且办理了公证,其性质属于公证遗嘱。即便大儿子拿出的遗嘱形成时间在后,但未经过公证,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2条的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如果数份遗嘱内容有相抵触的部分,以公证内容为准。所以该房屋应当归小儿子所有,老王其他财产则可以按照遗嘱平均分配。    律师提醒老人,在立遗嘱时,要有清楚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对遗嘱进行公证,以防止子女日后不必要的纷争。

文章字数:758
点击数:295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