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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林业大市 福建南平大幅调减木材采伐量

“2009年全市木材采伐量由2008年的244万立方米调减为200万立方米,2010年调减为180万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全市木材采伐生产量稳定在180万立方米以内。”27日公布的《中共南平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实施意见》,对切实加强生态保护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此大幅度调减林木采伐量,在闽北林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南平是林业大市,林地面积3259万亩,人工商品林面积1427万亩,蓄积量9823.1万立方米。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闽北木材加工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据林业部门统计,到2008年底,全市木材加工企业已达1308家,木材加工完成工业产值超过68亿元。但随着木材加工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原料需求与森林资源树种结构间的矛盾也日渐凸显,特别是松木、阔叶林树种资源少,需求量却逐年增大,既不利于森林保护,也不利于木材加工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初,南平市林业局向市政府建议,科学安排林木采伐量,扼制森林资源过度利用的势头。这一建议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7日,经过多方缜密论证,《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推进生态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要科学合理安排木材采伐生产量,严格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按照“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则,把住采伐消耗源头关,确保森林资源休养生息。2009年,全市商品材生产量控制在200万立方米以下,商品材生产量控制在180万立方米以下,并按照这一最高限额对各县(市、区)和国有林场的生产量进行了相应调减。     为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南平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海西绿色腹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要严格执行木材加工企业准入制,严格限制新上以消耗阔叶树和马尾松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并逐步取缔高耗材、低效益的企业。《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将森林资源的消长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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