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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买了新房未入住 要交纳全额物业费吗?

我购房后收房但未入住,但物业公司要求我从收房的第二个月开始,全额缴纳物业费。截至目前,我根本没有享受到小区相关人员和设施的服务,为什么和已入住的业主一样,要交纳全额物业费呢?   汉口周女士   记者调查   收房未入住,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应该交多少?记者走访发现,这些一直是很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产生分歧的一个焦点问题。而不少不愿交费的业主,所持理由也都与周女士类似。   武汉市物价局房产处人士针对这一问题解释称,在业主收房后,事实上,房屋产权发生了转移,业主理应为其房屋的维护付费。"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绿化、保洁、保安、电梯维护等公共设施的费用,即使单个业主不入住,这些费用也已经产生。"   记者昨日网络查询时发现,其它兄弟城市对此有一套自己的解决方法。如南京相关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业主只需交纳70%的物业管理费;而杭州市的规定更为宽松:凡已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70%标准收取。   上述人士表示,确实听到对于收房未入住的空置房屋的物业费打折收取的意见,但因为目前武汉市涉事各方对此意见不一,目前尚未制定类似的"打折"规定。当然,如果业主和物业之间能够就此达成一致,那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管理部门无权干涉。   至于有人提出的核定物业费,即区分其中的公共部分和个人部分,使得未入住业主可据此免交个人部分,借以避免产生纠纷的提法,该人士则表示,如此核定的难度太大,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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