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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为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基础性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缩水、“打折”之后,进展依然如此缓慢、落实困难,无疑非常让人相当失望、难堪。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人大常委会报告列举了很多,如“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原因。其实,在笔者看来,所有这些原因,归结起来,见证的实际上都是一个问题,即保障性住房建设本身一直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来予以保障。   这集中表现在,“住房保障”虽然一直都是一个公认的重大民生课题,针对的是如“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一样的“住有所居”的基本民生问题,但长期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却并没有一个类似教育法、卫生法这样的基础性法律如“住房保障法”,来予以兜底规范。这种背景下,许多有关“住房保障”的根本性问题,如住房保障的内涵、范围、对象、标准、方式、责任等等,具体究竟指的是什么、界限在哪里,在现实之中,往往都显得十分模棱含混、高度不确定。以我们十分熟悉,也是政府经常提及的两类保障住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例,它们各自的准确定义、保障标准和相互关系是什么,针对的保障对象范围是什么,以及政府之于它们各自的责任又是什么,事实上就都是些一直没有完全说清、争议甚多的问题——更没有在法律的层面和高度得到充分地澄清、厘定。   所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保障”,若要真正名至实归,最重要的是要使之本身从源头上得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而在法治语境下,这种制度保障首先正是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配套——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个环节方面,都获得明确、严格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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