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3-07-15,来源: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作者: 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25 项目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现对2013年4月23日发布的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和财政预算资金进行调整。项目名称由原“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采购”调整为“便携式计算机、电视机等设备”。财政预算资金由原“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RMB1787880.00元)”调整为“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RMB1871500.00元)”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特此公告! 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人:李瑞珅 赵艳春 电 话:010-67164376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 批复文号 文章字数:1861点击数:586[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