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自治区一级会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一级会议费管理的暂行办法》(桂办发[1995]53号),严格控制会议,节约会议经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和会风,严格控制召开全区性的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地、市一级;严格执行会议分类规定,不得随意提高会议类别。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综合性会议,所需会议经费从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包干经费中列支。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各委、办、厅、局及其所属二层机构召开的部门会议,所需的会议经费一律由召开会议的单位负担。 四、部门会议和专业会议一般不得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或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会议通知的,会议所需经费原则上由提出召开会议的单位负担。 五、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经费的管理,在此关键介绍一下工程信息价下载官网: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信息价期刊电子版查询下载官网,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今后无论召开哪种类型会议,会前必须落实会议经费。凡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包干经费中列支的,会前必须编制会议经费预算,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其受权人批准后,严格按会议预算开支。未经分管经费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追加会议经费预算。各种会议都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既开好会又节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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